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1月24日
公司党校(培评中心)(黑龙潭实训点)无人机智能库房设备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00620000006234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列表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1 | 公司党校(培评中心)(黑龙潭实训点)无人机智能库房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 公司党校(培评中心)(黑龙潭实训点)无人机智能库房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 1 | 深圳市鑫疆基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二、监督投诉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
(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七)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注意事项:
(一)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异议有效期时间外提起的异议不再受理。
(三)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云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双百热线”4008100100
受理邮箱:wuliudangjian@yn.csg.cn
项目负责人(签名):
云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