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3号、4号项目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2号项目、3号项目、4号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备字【2018】394号、395号、396号文批准建设,根据开发协议及相关文件约定,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2号项目、3号项目、4号项目由海兴县建晖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现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3号、4号项目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3号、4号项目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地点:海兴县境内
2.3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元
2.4项目工期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2.5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1座220kV升压站、1座110kV升压站、常庄220kV变电站扩建、升压站之间的110kV汇集线路、至220kV常庄站的220kV汇集线路;施工用电、生活办公场所等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配置满足河北南网最新配置要求)及二次安防满足河北南网最新配置要求、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并网检测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或输电线路的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一级建造师。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日9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遗。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 月21日9 时30 分,地点为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县委对过,工商银行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建晖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兴县海政路
联系人:赵国良
电 话:0317-6621639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2000
联系人:张献、许涛
电 话:0317-2121098、18633070567
邮 箱:rhjtcangzh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