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天府新区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监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2.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天府新区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监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0186202100009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天府新区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监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信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7层71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2.9万元/年(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元整/年)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天府新区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监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服务范围:要素资源类项目成本监审及前期物业服务成本调查咨询服务;服务要求:提供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居民用气销售成本监审、居民用自来水供水销售成本监审、县属的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调查监审、污水处理成本监审(镇级以上)业及前期物业服务成本调查咨询服务;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成本调查监审项目管理办法》。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曾新媚、陈敏、孙兴(组长)、沈雄亚、白颖(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20210032 2、预算金额29.25万元:3、采购品目名称: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819069654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安竣广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幢28层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焦;联系电话:028-610778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1819075557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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