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110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2021 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和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投资大厦1幢1-904、905室
成交金额:24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静、方善勇、杨德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金额:81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联系电话:18956380518、1815883638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1895638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 3 幢 17 层
联系方式:赵女士 18158836380、吴女士 1875631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赵女士
电 话 :18956380518 、 18158836380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推荐记录表,
5、最终报价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9Z2-2RzsCpoi9bFSal41A
提取码:1g84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