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4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cg-tp-2021101
预算金额24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5 16:31 8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110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2021 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和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投资大厦1幢1-904、905室

成交金额:24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静、方善勇、杨德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金额:81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联系电话:18956380518、1815883638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1895638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 3 幢 17 层

联系方式:赵女士 18158836380、吴女士 1875631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赵女士

电 话 :18956380518 、 18158836380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推荐记录表,

5、最终报价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9Z2-2RzsCpoi9bFSal41A
提取码:1g84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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