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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逊梯卡华宏(东莞)眼镜有限公司高埗分公司(第七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0592项目名称陆逊梯卡华宏(东莞)眼镜有限公司高埗分公司(第七次改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欧邓村华宏东路1号建设单位陆逊梯卡华宏(东莞)眼镜有限公司高埗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环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陆逊梯卡华宏(东莞)眼镜有限公司高埗分公司位于东莞市高埗镇欧邓村华宏东路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5'41.060",东经113°42'30.920")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379291816。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建设地址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项目内容大致如下:1、新增3500万元投资额;2、胶架眼镜总产能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本次改扩建将原有胶架眼镜减量80万副/年,以等量的智能眼镜(属于胶架眼镜的一种)替代,调整后胶架眼镜总产能不变。3、增加一批生产设备,用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优化产品质量。4、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空地处新增1栋2F厂房,用作品检实验室及仓库。扩建项目完成后,项目总投资13.633亿元,占地面积138784.3m2,总建筑面积172187.77m2,主要生产胶架眼镜,玻璃镜片、塑胶镜片、RX镜片、以及金属零件、注塑零件和塑胶零件,年产成品胶架2086万副,智能眼镜80万副,普通塑胶镜片2640万对,偏光眼镜360万对,玻璃镜片1000万对,RX镜片25万对,成品金属零件10500万枚,注塑零件610万枚,塑胶零件1000万枚,塑胶成品眼镜3000万副(包括塑胶眼镜框3000万个、塑胶眼镜架3000万个),塑胶眼镜部品(包括塑胶眼镜框900万个、塑胶眼镜架1500万个),不锈钢眼镜配件10.8万片,钛及钛合金零件80万枚。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及润滑油桶、化学品原料包装物、PVD脱膜废液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陆逊梯卡华宏(东莞)眼镜有限公司高埗分公司(第七次改扩建)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公示时间2023-09-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不全,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内容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专项评价情况内容不全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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