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5万吨/年锂电池带电破碎裂解分选设备及废旧极片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山东丰融新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SHZC-241231-02 2.2 项目名称:5万吨/年锂电池带电破碎裂解分选设备及废旧极片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肥城市老城锂电新材料绿色环保产业园区。 2.4项目内容:主要项目内容分为锂电池带电破碎裂解分选设备及废旧极片资源化利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①.锂电池带电破碎裂解分选设备包括带电破碎系统、裂解系统、筛分系统、破碎分选系统、铜铝分选系统、粉尘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支架及护栏、电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②.废旧极片资源化利用设备包括破碎撕裂系统、1级破碎筛选系统、2级破碎筛选系统、研磨成型系统、金属分选系统、布袋除尘系统、电气控制整体系统、集中控制室、尾气整体处置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5941761.00元。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废标。 2.7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共15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且能正常运行,具体交货起始时间按照招标人的书面通知。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内容上须体现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字样,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 5.2投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丰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街道肥万路一路与金泰大街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95280676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法院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323705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3237058 8.4监督部门:肥城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0538- 3227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