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驻甘肃平凉)副食品及炊事燃油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驻甘肃平凉)副食品及炊事燃油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某部(驻甘肃平凉)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驻甘肃平凉)副食品及炊事燃油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WYZDI-F1017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甘肃省平凉市3处、宁夏固原市1处。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要求)。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化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某部(驻甘肃平凉)副食品配送标段;二标段:某部(驻甘肃平凉)炊事燃油配送标段。
(六)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正规供应商向单位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蛋、水产、奶制品、饮料、调味品等物资,具体配送物资的清单根据单位需求而订(各类副食品占比为:蔬菜类18%、水果类10%、畜肉类21%、水产品类8%、禽蛋类14%、速冻食品类5%、调料类11%、饮料类2%、奶制品类9%、杂粮类2%)。
二标段招正规供应商向单位配送包括但不限于炊事燃油等物资,具体配送物资的清单根据单位需求而订。
(七)供应需求:
一标段:计划招标5家副食品供应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选取前3家供应商保障支队各营区副食品供应,同时与第4、第5家副食品供应商签订预备合同作为备用供应商。若部队与中标候选人排名前3家供应商合同期未满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从第4、第5家备用供应商中按照招标排名顺序依次或同时补入,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完未执行预算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相应合约。
二标段:计划招标2家正规大型炊事燃油供应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选取第1家保障支队各营区燃油供应,同时与中标候选人排名第2家燃油供应商签订预备合同作为备用供应商,若部队与已招标选定的供应商合同期未满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备用供应商直接补入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完未执行预算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相应合约。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段:某部(驻甘肃平凉)副食品配送标段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将被列入军队采购黑名单,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标段:某部(驻甘肃平凉)炊事燃油配送标段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危险品范围)或者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第三方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危险品范围)。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将被列入军队采购黑名单,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2年11月30 日至2022年12月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三)报名需上传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一标段:某部(驻甘肃平凉)副食品配送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某部(驻甘肃平凉)炊事燃油配送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危险品范围)或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第三方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含危险品范围)。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届时将以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纸质版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2招标代理部(不接受到付),收件人:吴经理 13572253340。在开标时未收到纸质版文件(快递发出时间在开标前两天的除外)或如未查询到快递单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其他
1.潜在投标人登录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 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400元(年费),平台服务费400元/标包,招标文件500元/标包。
2.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3.潜在投标人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投标人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经理
电 话:13572253340
传 真:/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1902
邮政编码:710000
采购机构:陕西中辉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