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朝晖路(黄龙路—南塘路段)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缙招标xj2023-2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先生0578-3316115
中标公司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黄大云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朝晖路(黄龙路—南塘路段)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XJ2023-27
招标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3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樊先生、0578-3316115
中标候选人: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黄大云 证书号码:浙2332015202310350
预中标价:大写:叁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柒拾玖元整(¥:3261379.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4个月
公示时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8 月 28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8 月 23 日 2023 年 8 月 23 日
朝晖路(黄龙路—南塘路段)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朝晖路(黄龙路—南塘路段)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XJ2023-27
招标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3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樊先生、0578-3316115
中标候选人: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黄大云 证书号码:浙2332015202310350
预中标价:大写:叁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柒拾玖元整(¥:3261379.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4个月
公示时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8 月 28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8 月 23 日 2023 年 8 月 23 日
朝晖路(黄龙路—南塘路段)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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