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本招标项目“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汤发改【2021】1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汤原县工业园区A园区;
2.3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35000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全部为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2.4总投资:11480.64万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11月20日至2025年05月31日,总工期92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5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02日17时00分至2022年1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
7.3评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4-7623832
招 标 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汤原县
联 系 人:信先生
电 话:0454-7626177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408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160315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