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500.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jy-2020-1113-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BJJY-2020-1113-01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采购

三、项目编号;BJJY-2020-1113-01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邀请采购供应商:

采购项目

供应商

地址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采购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

六、单一来源理由:省财政厅为了配合国产化建设的要求,现有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所使用的消息中间件IBM MQ将放弃使用,仅使用唯一合作公司产品东方通公司的TLQ消息中间件。同时要相关城商行也变更IBM MQ中间件为东方通公司的TLQ消息中间件。经过咨询东方通公司,财政厅现有使用东方通TLQ版本8.0.0.20。我行配套变更需购买支持现今主流操作系统平台使用的最低2CPU产品授权的东方通公司的TLQ,版本8.0.0.20。,现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二章第三条第一项可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中第3点“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所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七、附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论证专家审查表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采购人)单位: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18号

联系人:张会强

联系方式:0427-2662731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标书价格 500元/本 元
开标时间 2020-11-27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所属行业:
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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