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市乡村振兴滨海走廊示范带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8.5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441581-04-05-572720
预算金额48.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0660-89376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305-441581-04-05-572720
投资项目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滨海走廊示范带风貌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滨海走廊示范带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
标段(包)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滨海走廊示范带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陆丰市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专项债券及专项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资金由专项债券及专项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为乡村振兴滨海走廊示范带沿线经过的金厢镇和碣石镇16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改造 (采用钢结构树脂瓦对破损屋面修复 ) 约23560㎡、外立面升级改造约59550㎡、四小园改造等配套设施约189500㎡。
招标内容

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承包单位完成的设计、概算编制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工期(交货期)

35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概算编制的工期为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485,6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人员配备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拟派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index)、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08月 13日 18时 0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月 04日 10时 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09月 04日 10时 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4年 09月 04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陆丰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汕尾市陆丰市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5楼
招标人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660-8510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陆丰市东海镇桥西路中段盛源苑B座304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8927998652
招标监督机构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660-893766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24年82510时00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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