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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九公路南侧龙亭苑13-1-301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法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二拍)

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5日10时至2022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九公路南侧龙亭苑13-1-301号房产,面积95.21平方米,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476354.4元,保证金:47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限购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况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

1、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2、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前,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的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导致的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效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4、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4日16时止(节假日、周末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注:对于房产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请按本公告说明报名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一、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邱县人民法院,账号:5016600104003180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邱县支行)。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拍卖成交的,附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网络询价报告。

咨询电话:0310-4577690

监督电话:0310-4577166(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地址:邱县政通大街与柳苑路交叉路口邱县人民法院

邱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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