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翔县公安局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1.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xxcg2019-29号
预算金额21.56万元
招标公司凤翔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市凤翔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917-7217888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2
公告正文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翔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公安局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公安局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XXCG2019-29号

三、采购人名称: 凤翔县公安局

地址:凤翔县县城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917-722160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翔县秦凤路4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7-7217888

传真:0917-721788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凤翔县公安局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一体机、摄像机、卡片照相机等。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156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出具);3、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06 08:00:00至2019-06-11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凤翔县城秦凤路47号)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各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及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1-3项),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接受查验,资质原件及证明材料查验后退还,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谢绝邮寄)。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2 14:30:00

2、投标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凤翔县城秦凤路47号)102

3、开标时间:2019-06-12 14:30:00

4、开标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凤翔县城秦凤路47号)10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7217888

2、开户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翔县支行

4、账 号:61001627208052503680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6-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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