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X-20231125033.1B1
项目名称: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4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采购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每天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1开标室(18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1开标室(18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功能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本项目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标并存,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U盘Word格式以及PDF格式一份、打印密封盖章后送至代理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罗杨;029-81717955),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应保持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县公安局
地址:眉县眉坞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0917-5549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
联系方式:029-817179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杨、王怡
电话:029-81717955
项目编号:SXPX-20231125033.1B1
项目名称: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信息 化设备 | 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354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眉县公安局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采购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每天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1开标室(18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1开标室(18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功能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本项目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标并存,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U盘Word格式以及PDF格式一份、打印密封盖章后送至代理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罗杨;029-81717955),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应保持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县公安局
地址:眉县眉坞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0917-5549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
联系方式:029-817179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杨、王怡
电话:029-817179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