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萧围西线(一工段至四工段)提标加固工程施工IV标施工IV标[E3300000007000762005001]第1次补充说明
金额
8720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207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开服177571221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杭州市萧围西线(一工段至四工段)提标加固工程 施工IV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市萧围西线(一工段至四工段)提标加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448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IV标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杭州市萧围西线(一工段至四工段)提标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提标加固海塘7.71公里,塘脚防冲加固7.26公里,加固丁坝3座,海塘绿化15.6万平方米,新建节制闸1座(净宽30.4米),改造桥梁7座等;(2)结合防汛需求,提升改造观十五线道路7.45公里;提升塘顶绿道7.71公里,融合建设巡查栈道7.71公里、观潮平台7处,新建便民服务点、水文科普站等共计1290平方米;(3)农田整治提升,包括整治灌溉农渠10.77公里、机耕路7.46公里等。工程等别为Ⅰ等,海塘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潮水标准为300年一遇,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87207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农田整治提升,包括整治灌溉农渠10.77km(其中整修3.10km、整治提升7.67km)、机耕路7.46km(其中整修1.459km、整治提升6.001km)、田间路整治提升6.30km、农田区块护岸改造1.27km 及农田整治区景观提升、农业管理站、照明系统、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等,护岸建筑物级别为3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6176万元,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7日至2023年06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0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BidOpening。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BidOpening。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 联系方式
2023年6月16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市萧围西线(一工段至四工段)提标加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448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IV标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杭州市萧围西线(一工段至四工段)提标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提标加固海塘7.71公里,塘脚防冲加固7.26公里,加固丁坝3座,海塘绿化15.6万平方米,新建节制闸1座(净宽30.4米),改造桥梁7座等;(2)结合防汛需求,提升改造观十五线道路7.45公里;提升塘顶绿道7.71公里,融合建设巡查栈道7.71公里、观潮平台7处,新建便民服务点、水文科普站等共计1290平方米;(3)农田整治提升,包括整治灌溉农渠10.77公里、机耕路7.46公里等。工程等别为Ⅰ等,海塘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潮水标准为300年一遇,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87207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农田整治提升,包括整治灌溉农渠10.77km(其中整修3.10km、整治提升7.67km)、机耕路7.46km(其中整修1.459km、整治提升6.001km)、田间路整治提升6.30km、农田区块护岸改造1.27km 及农田整治区景观提升、农业管理站、照明系统、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等,护岸建筑物级别为3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6176万元,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7日至2023年06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0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BidOpening。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BidOpening。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一路5000号 邮 编: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一路5000号 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71-82952700 传 真:/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邮 编:310020 联系人:董开服 电 话:17757122159 传 真:0571-85213970 电子信箱:375788959@qq.com |
2023年6月16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 [注:1)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施工工作应由投标人实施,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允许提供相应业绩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2)不接受PPP、BT 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和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③。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 [注:1)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2)不接受PPP、BT 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和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④,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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