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40120240600009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1963
3、项目名称:中小企业产业园区景观提升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16.175168(万元)
6、最高限价:316.17516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均应具备相应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注: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仙桃大道中段36号就业局北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5.全面推进“政采贷”,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无担保、无抵押”线上融资。6.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合同不分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桃市彭场镇
联系方式:0728-261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菊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仙桃市沙嘴办事处城市丽景小区对面E家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18372054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溶镁
电 话:1837205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