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雷女士0318-29699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工0318-66681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与管理局以衡高政 投资审字(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监理。 2.1.2、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主城 区。 2.1.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华路(顺兴街-维明街)、维明街(人民路-和平路)、维明街(滏阳路-宁安路)、顺平 街(隆兴路-宁安路)、清平街(胜利路-人民路)、宝云街(人民路-怡水公园南门)、启祥等胡同、“永安路(昌盛街-繁 荣街)的智慧管网”进行改建。 2.1.4、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1.5、质量标准:合 格。 2.1.6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 书(市政工程专业)。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4 09:00至2024-09-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 (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318-666815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元)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监理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构: 地址:衡水高新区 地址:衡水市胜利路利安胡同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人:闫工 电话:0318-2969989 电话:0318-666815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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