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报名已结束
本招标项目 中鼎麒麟著东地块项目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邢台市邢东新区。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鼎麒麟著东地块项目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20km,共计拆除房屋面积15269㎡,砼地面及其他构筑物3794m3建筑垃圾产生量共计22573m3。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6.工程最高限价:1445455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需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时查询为准,具体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22 00:00 至 2021-12-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1-12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久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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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东新区祝村镇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与裕丰路交叉口东北角二十层小公寓2002号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赵振东 | 联系人: | 闫立瑞 |
电话: | 0319-6771569 | 电话: | 0319-31985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30501655808000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