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旅客列车车厢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动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TYCLDFW-G01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于2024年7月25日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旅客列车车厢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动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序号 |
采购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1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旅客列车车厢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动集)项目 |
第1名: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第2名: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 第3名: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公开招标 |
2.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7号69幢
联 系 人:解先生
联系电话:15103406369
电子邮件:506114701@qq.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