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sy-ss-2024-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泽181993343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TSY-SS-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诉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限,招标人为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之前与合作方签署的酒店合作协议追讨合作方 未如约支付的应收固定收益,金额约为129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诉讼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 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合伙企业,且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 (二)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丰富的法律顾问、法律诉讼项目的承办经验。 (三)应组成不少于两名执业律师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具有较强的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能 力。 (四)内部管理规范,风控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 (五)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只允许以总所或一家分所的名义进行投标。若出现多家主体参与投 标的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承做本项目成员的专业能力和过往经验确定一家为唯一合格 投标人。 (六)信誉要求: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 “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及其服 务团队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以下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被招标人及集团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恢复选商资格的; 2.投标人曾为招标人或上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但被评价为不合格的; cs 3.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招标人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3日11 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11 时00分 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人,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我公司与和田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两所酒店的合作协议,但依据两份协 议,对方未支付我方应收的固定收益。现需采用司法诉讼的方式,收回我方应收的固定收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 联系人:闫泽 电 话:18199334335 电子邮件:3659651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cs / 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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