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卷烟厂美登大酒店安全、消防设施隐患整改施工(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红塔烟〔2022〕68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理卷烟厂美登大酒店。
2.2 计划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累计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验(注:因招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部分内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此时间不计入总工期)。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质量达到“合格”,观感质量评定为“好”。
2.4 其他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美登大酒店内的建筑安全、消防隐患整改,以及因整改产生的拆除、恢复和修缮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酒店防火玻璃隔断、管道井防火门、防火卷帘隔断、消防喷淋系统及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及相关土建恢复。(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美登大酒店内的建筑安全、消防隐患整改,以及因整改产生的拆除、恢复和修缮工程,投资概算:约798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 专业承包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且)建筑业企业资质 专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在本项目施工阶段不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取得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且联合体投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③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专业承包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担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其他资格要求:
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方式: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后点击菜单栏“选择地区”选择“大理州”。备注:交易中心网址有最新变更的,以最新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为准),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
6.3.2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投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3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标服务大厅(网上远程开标)。
6.3.4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下达网上远程开标指令的规定时间内,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下达远程签字指令3分钟内签名确认,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1)本项目为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
(2)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建设东路191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号(春城路和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16楼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谭工、朱工、丁工、郭工 |
电 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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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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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大理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