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4590]惠阳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1303-04-01-83669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梁志鸿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1303-04-01-836699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惠阳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惠阳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0月8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综合得分
1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5034.69.2193.81
2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4530.49.9285.32
3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41259.6975.69
4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926.29.8865.08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91441200195292137A10.39%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勘察设计总工期6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且招标人提供满足勘察设计的基本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编制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勘察资质证书编号:B244004936);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44004939)
业绩情况:无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梁志鸿;勘察项目负责人:韦伟光
资质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梁志鸿(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700101085295号);勘察项目负责人:韦伟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AY244402221)
业绩:无要求
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9144130045665941XG21.70%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勘察设计总工期6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且招标人提供满足勘察设计的基本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编制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勘察资质证书编号:B244016564);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44016567)
业绩情况:无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洪小艳;勘察项目负责人:陆胜平
资质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洪小艳(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900101144638号);勘察项目负责人:陆胜平(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AY074400461)
业绩:无要求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91350300MA34A4QK0233.00%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勘察设计总工期6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且招标人提供满足勘察设计的基本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编制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勘察资质证书编号:B23500015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35000155)
业绩情况:无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吴建廉;勘察项目负责人:陈俊兴
资质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吴建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闽G409-00745);勘察项目负责人:陈俊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AY093500280)
业绩:无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水利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16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2-33689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52-3821989
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3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25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名称).pdf
27中标候选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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