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7
公告正文
郴州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采购郴州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欢迎相关公司参与,我单位将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公司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9.8万元(玖万捌仟圆整)

三、资格要求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至少有单独承担过3个市级及以上财税相关平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案例。

3.与西安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控股、参股公司之间,无控股、参股关系。

四、人员要求

确定中标供应商有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3名从事信息工程监理工作常驻人员(其中,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相关中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进驻业主所指定的工作场所开展工作。

五、递送方式及注意事项

于2022年9月7日 12 :00(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2室李主任(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公司营业执照。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据。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市级及以上财税相关平台项目工程监理案例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佐证资料。

6.参加本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根据附件采购需求,进行团队保障、工期、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等初步响应。

8.服务报价文件。

9.符合本邀请函第三部分“资格要求”的承诺书。

10.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735-2877006

七、最终解释权在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

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日

附件:

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

一、所监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依托智慧郴州的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和税务局内部网络资源,整合市级各协税护税部门的涉税数据资源,建成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管理精准、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精诚共治机制,构建“一个支撑、两个中心、两端应用”的“1+2+2”一体化财税综合信息应用服务体系。

二、监理周期

以郴州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三、监理职责

监理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按照项目监理服务工作要求,对项目负责,其职责包括: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并落实合同相关事项,执行项目管理小组的决定,监督各子项目承包人严格遵循合同、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严格控制项目三要素(质量、进度、成本)以保证项目按质如期完成,审核和控制工程变更,管理项目文档和资料等。

负责制订项目整体的监理工作计划,保持与项目各相关方的沟通畅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要体现建设单位、承包人各方合理、合法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需经建设单位审批方可执行。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项目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在项目中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系统建设子项目的项目计划、采购计划、安装实施方案等。

制定系统建设总体监理计划,制定各子项的监理计划,提交建设单位审批。

监理负责对子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建立完整的系统建设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设备存放管理规定、设备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等规章制度,执行并提交过程记录。

四、监理服务工作要求

(一)监理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工程和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单位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成交供应商需:

1、按照“保密、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监理人员非因采购人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5、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6、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7、在监理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监理服务内容

根据相关要求,监理服务商必须提供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高质量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指从项目签订合同开始、启动开工、项目实施至项目竣工通过验收,针对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向业主提供监理服务。

成交供应商必须至少完成以下服务:

1、督促双方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对其核心工程实施重点监理;

3、对承建方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4、工程施工前,对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中,对其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控制;完工后,对其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提交质量报告;

5、对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本项目变更部分的成本;

6、对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原设计方案的,提出审查意见,获批准后,监督执行;

7、审查项目系统及竣工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督促、检查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8、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的改变,能够结合工程合理地提出更改方案,并实现与承建方的良好沟通;

9、检查、督促施工工程进度;

10、组织、督促、检查本项目工程的总体竣工验收;

11、监督检查本项目承建方对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承诺、措施与落实;

12、整理和检查全部文档;

(三)项目建设期监理工作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依照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制定的各项需求,以采购人的项目利益为目标,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等相关原则,为采购人提供监理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负责的建设项目提供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建设任务分别提交完整的监理单位方案。按具体的监理内容又可分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的控制、合同的管理、文档的管理、数据安全的管理、知识产权的管理、保密管理和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管理等。

具体监理任务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描述如下:

1、质量控制

(1)深化设计的质量控制

①协助用户审查和确认集成商的深化设计方案;

②审查和确认集成商的总体技术方案,并提交相应审核报告;

③审查和确认集成商的组织实施方案;

④审查和确认集成商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⑤审查和确认集成商的测试计划;

⑥审查和确认集成商的工程进度计划;

⑦确定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

(2)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

①监督集成商执行项目实施质量计划;

②督促、检查集成商严格按工程承建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进行项目实施;

③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核查主要设备、材料的原产地证明、出厂合格证明;

④在项目实施现场对实施情况进行旁站、巡视等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跟踪;

⑤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质量问题并提出专项监理报告;

⑥审核集成商提交的工程实施进度月表,控制工程总进度;

⑦核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督促集成商进行隐蔽工程的随工复查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并对此给出书面意见;

⑧核定工程分阶段完成情况,审核集成商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3)系统集成的质量控制

①协助用户和集成商进行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②对采购的软、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并提供相应文档。

2、进度控制

(1)审核集成商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工程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集成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工程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

(4)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集成商尽快采取措施。

3、投资控制

(1)通过对工程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协助用户做好工程支付预算的流量表,及时向用户提供项目质量和工程进度审核结果,以使付款进度能够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结合起来。

4、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集成商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集成商提交的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5、项目信息管理

(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6、文档管理

(1)协助用户做好档案的管理,包括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2)做好项目建设监理日志、周报、工作简报及项目大事记;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合同、协议等;

(5)做好各阶段的监理文档(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专题监理报告、验收监理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并按时提交给用户;

(6)组织阶段性项目总结;

(7)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保管各集成商提交的技术文件;

(8)各种文档的审查工作。

7、数据安全管理

协助用户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敏感数据和资料进行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8、知识产权管理

(1)协助用户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9、保密管理

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以及所有施工过程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用户许可不能外泄。

10、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文明施工;

(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消防部门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3)负责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

(4)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环境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5)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火、 用水安全及防盗、防破坏等措施的执行;

(6)对高安全风险的施工项目或环节,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指定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核签字后,在监理的现场监督下方可实施;

(7)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环境,保障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有序。

11、项目会议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成交供应商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

(1)项目协调会;

(2)项目周例会;

(3)项目专题研讨会;

(4)项目问题通报会;

(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成交供应商还应积极参加以下会议:

(1)项目专家论证评审会;

(2)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

12、组织协调

(1)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3)采用信息化手段,如信息化工程监理管理平台软件对项目进行监理,提高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各参与方的沟通效率。

13、测试跟踪

根据国家、湖南省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监理服务包括一系列测试跟踪和测试整改跟踪,包括:

(1)信息网络系统测试

接地电阻测试、电能质量测试、防静电测试、工程电气性能测试、纤特性试、网络安全和管理功能复核测试、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管理设备自身安全性测试、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服务器设备安全性测试、网络吞吐量测试。

(2)信息应用系统测试

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性能测试、适应性测试、互操作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扩展性测试、用户文档测试、信息资源开发测试、完整性测试、准确性测试、格式测试。

五、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对监理机构的要求

中标服务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该工程监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要求建立专业监理小组开展监理工作,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

(2)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3)项目监理要求以现场监理服务为主要方式进行。

(4)在项目建设期按需派遣监理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

2、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相关监理工作经验。

3、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可以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开展监理工作;

(2)供应商应保证能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在相应阶段安排足够的监理工程师到场开展工作。

(3)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组长期驻场团队架构成员不少于3人。

4、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若需更换监理机构人员的,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成交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任何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更换人员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