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567.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105-70-03-097757
预算金额567.52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020-8092764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05-70-03-0977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珠啤总部大楼地下4层,地上23层。建筑面积约56752.07㎡,计容面积约45370.45㎡,以及市政类配套设施等内容。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19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本项目施工至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和筹划工作;负责安全、质量、技术文件审核、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组织各类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竣工备案等)。
(2)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以及项目相关室内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人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在监理人监理资质范围内的,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2.2.3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567.52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必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备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③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15分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它事项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话:020-8092764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0927645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联系人:张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7386919转508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31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电话号码:020-89885682
传真号码: /
网址: /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查看附件: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施工监理招标公告.pdf
查看附件: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pdf
查看附件: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doc
查看附件:招标人声明.pdf
查看附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查看附件:资金来源的说明.pdf
查看附件: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证明.pdf
查看附件:招标申请函.pdf
查看附件: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查看附件: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委托书.pd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05-70-03-0977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珠啤总部大楼地下4层,地上23层。建筑面积约56752.07㎡,计容面积约45370.45㎡,以及市政类配套设施等内容。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19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本项目施工至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和筹划工作;负责安全、质量、技术文件审核、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组织各类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竣工备案等)。
(2)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以及项目相关室内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人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在监理人监理资质范围内的,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2.2.3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相关工程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567.52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必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备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③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15分至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它事项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话:020-8092764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1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0927645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联系人:张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7386919转508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31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电话号码:020-89885682
传真号码: /
网址: /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房建监理工程师 | | |
2 | | 专职安全工程师 | | |
3 | | 机电设备监理工程师 | | |
4 | | 造价工程师 | | |
5 | | 监理员 | | |
6 | | 资料员 | | |
……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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