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机房硬件设备更新更正公告[2022]","author":null,"publishDate":"2022-06-14","clickTimes":13,"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HZ01282
项目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机房硬件设备更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疑问。答:经与采购单位确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次招标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关于“投标人须知中36.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的疑问。答:本项要求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有关规定。3、关于“投标人须知中37.7解释权”的疑问。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4、关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疑问。答:本项目主观分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设定的,其中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5、关于招标文件中“电子服务系统”的疑问。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6、关于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表”的疑问。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否则投标无效。7、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疑问。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能够提高本项目的安全性,在发生异常状况时,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8、关于招标文件中“项目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的疑问。答:本项目的项目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设定的,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9、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的疑问。答: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是对本次采购硬件设备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厂家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10、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知识产权”的疑问。答:由于本项目涉及的业务数据较为敏感,部署在自然资源专网,为了提高业务系统及专网的安全性,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故要求投标人具有安全管理和售后管理的软件产品可以对本项目进行部署,保障其服务能力。此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与本项目需求相关。且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的不少于三家。未违反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11、关于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资质”的疑问。答:本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系统集成项目,除了前期的供货要求外,还包括后期的系统集成服务要求、安全服务要求、售后技术支持要求,需要投标人具备良好的企业实力、商业诚信、管理水平以及专业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工程经验和资质。投标人资质证书是投标人实力的部分体现,能够一定程度上衡量投标人是否具备保障项目长期运行的能力。且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与本项目需求相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12、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的疑问。答:投标人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并未指定特定区域或行业,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13、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的疑问。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机构是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14、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功能界面截图或技术白皮书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扫描件。”的疑问。答: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功能界面截图或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扫描件,以证明其功能满足要求。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1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存储、服务器、交换机”唯一性的疑问。答:本项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均为满足要求的产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16、关于招标文件中合同的质疑。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要求。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市场D区4楼
联系方式:0551-62061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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