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289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117.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2893
预算金额117.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289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175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硬件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上线。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该项目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有上述指控,由投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只要招标人提出提交本项目的各种项目文档、安装程序,投标人都要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 3.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享有本项目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关键技术、数据信息、文档资料等。 4.投标人须协助项目招标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在本项目招标前投标人已经取得著作权证书的软件除外。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用软件及其他费用部分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2)系统上线经甲方确认签订上线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用软件及其他费用部分总额的30%;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3)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双方签名确认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用软件及其他费用部分总额的30%;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4)甲方在免费维保期一年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10%;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售后服务
1.服务期内协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国家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评级要求,不得收取费用。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24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4.投标人需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电话、远程或现场),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项目验收合格后,每年不低于4次的例行维护及巡检。例行维护内容包括:软件的功能增强性维护等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投标方所开发的软件正常运行。 5.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维护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安装,调试、维修,接口、集成、系统漏洞整改、网络安全整改等内容,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所投产品必须按照上级网安部门要求,对系统进行网络安全整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版本升级、漏洞修复、补丁加载、安全加固、等保测评等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项目中涉及到的中间件,需中标人负责版权等相关信息。 7.医院后续新建系统和电子签名系统的对接由投标方提供相关api并免费对接。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硬件设备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硬件设备质保36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系统软件质保期:系统软件上线之日起 36 个月免费运行维护。

培训
1.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医院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医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 2.根据医院的情况制定相关培训方案,课程设置等。包括培训资料、讲义等。 3.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进行使用培训服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直至采购人能完全掌握设备的操作、保养、简单的故障排除等各种技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 包括系统软件的开发、硬件的安装、技术支持、运行维护、项目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1 1175000.00 标的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硬件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上线。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电子签名系统采购项目包括系统软件的开发、硬件的安装、技术支持、运行维护、项目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知识产权 10.1乙方基于本合同新开发的、满足甲方个性化需求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拥有非独占不可转让使用权;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技术成果仍归原权利方所有。 10.2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侵犯项目软件权利人(乙方或/和其供应商)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专有技术权;且甲方应合法使用该软件产品,并保证不对该软件产品进行逆向工程等行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硬件环境和实施工作环境及施工环境,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甲方向乙方提供软件实施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及相关规范和标准。 3.甲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清相应合同款项,并做好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如及时收货、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接收单、验收报告等相关单据。 4.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人员与技术人员配合需求分析系统测试、系统上线等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循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保证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实施项目,确保本合同项目良好运行。 2.乙方在项目验收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真实有效。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2.1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解除本合同。如果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向非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12.2如甲方拖延验收或者迟延付款,则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部分金额的 ‰/天的违约金;如乙方延迟交付,则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部分金额的 ‰/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 12.3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项目软件的开发期限停滞、拖延的,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环境、一方不能按要求提供业务人员参加项目软件的各项工作,则对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迟延交货责任/付款责任,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迟延履行部分金额的5‰/天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开发期限。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 12.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经守约方正式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12.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合同规定的项目履行完毕后的24个月内,甲方不得擅自录用乙方提供的该项目服务人员,如果乙方的员工愿意去甲方公司就职,必须经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倍的违约金。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政府行政干预影响项目系统正常运作的情形。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保密
保密条款 9.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作信息、所有从本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也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信息接收方应妥善保管信息披露方的信息,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在保密期内均有效。违反上述保密条款造成对方秘密泄露的,守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9.2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9.2.1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后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9.2.2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9.2.3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9.2.4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9.2.5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9.3本条所约定的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期限
交付期:硬件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上线。

争议解决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 14.2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双方确认本协议中记载的各方地址为各方履行协议、解决争议时接收相对方文件信函以及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 份,乙方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签订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验收方案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用软件及其他费用部分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2)系统上线经甲方确认签订上线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用软件及其他费用部分总额的30%;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3)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双方签名确认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用软件及其他费用部分总额的30%;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4)甲方在免费维保期一年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10%;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6.1服务期内协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国家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评级要求,不得收取费用。 6.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 6.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24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6.4投标人需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电话、远程或现场),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项目验收合格后,每年不低于4次的例行维护及巡检。例行维护内容包括:软件的功能增强性维护等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投标方所开发的软件正常运行。 6.5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维护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安装,调试、维修,接口、集成、系统漏洞整改、网络安全整改等内容,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6所投产品必须按照上级网安部门要求,对系统进行网络安全整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版本升级、漏洞修复、补丁加载、安全加固、等保测评等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项目中涉及到的中间件,需中标人负责版权等相关信息。 6.7医院后续新建系统和电子签名系统的对接由投标方提供相关api并免费对接。

交付标准和方法
合同涉及产品的交付、验收标准及方式 4.1 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培训服务,保证甲方工作人员可以熟练使用该产品,培训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3试运行时间:本合同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为 天 试运行时间。 4.4软件系统须符合等级保护 要求,系统密码等设置须符合公安厅、密码局等要求。 4.5甲方应在试运行结束后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报告后即视为验收合格。如果在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的验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修复、退货、换货或其他合适方式,以解决甲方提出的产品异议问题。 4.6验收标准:系统完成达到上线运行标准(上线运行标准是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已完成)后,在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 4.7乙方所提供的升级改造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和要求,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四者中内容不一致时,则按照就高就优原则执行。

培训
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乙方对合同项目提供 年的维护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维护期内乙方的维护方式及响应时间如下:人员培训 7.1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医院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医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 7.2根据医院的情况制定相关培训方案,课程设置等。包括培训资料、讲义等。 7.3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进行使用培训服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直至采购人能完全掌握设备的操作、保养、简单的故障排除等各种技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2 文件响应 2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投标有效期、质保期)要求的为无效标书。以此为基础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3 企业实力 7 1、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1分。 2、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区块链管理”、“医护移动签名”、“患者移动签名”相关软件著作权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附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
4 项目团队 6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团队人员须达到3人,以此为基础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2分,少于3人不得分。 2、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中级资格证书的得0.5分,满分2分。(1、资格证书与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对应;2、1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 3、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有本项目专业经验,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均需同时提供人员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的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
5 同类业绩 5 投标人提供2021年8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注:1、上述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2、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
6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程度 20 招标文件中带“★”参数为核心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为无效投标;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两项减完为无效投标。 注: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彩页、说明书、技术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指标、参数需体现在上述材料中,未体现的技术指标、参数视为不响应。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项目需求理解 5 对投标的项目需求理解分析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建设需求的理解、建设过程中重点、难点分析等。 1、以上内容全面、详细、分析深入,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2、以上内容全面、不够详细、分析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以上内容有不够全面、不够详细、方案整体响应程度距需求有差距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应方案或方案与项目需求完全不符合不得分。
8 实施方案 10 供应商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子认证服务模式、服务流程设计、应用集成方案设计、电子签名值存储优化方案和CA应急方案等): 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合理,安全、高效,有一定的针对性,满足并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内容全面、合理、不够详细、分析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 3、内容有不够全面、不够详细、方案整体响应程度距需求有差距的,得4分; 4、未提供相应方案或方案与项目需求完全不符合不得分。
9 系统演示 20 投标人须提供系统演示,演示时间20分钟,演示人员1人。 1、医护移动签名APP软件功能演示,须包含:①扫码签名、②批量签名、③授权签名、④开启生物识别功能、⑤删除其他设备本人证书、⑥单点登录其他APP功能、⑦消息通知、⑧故障报修、⑨投票管理、⑩物品领用。以上内容每有一项采用模拟仿真系统成功演示的得0.8分,每有一项采用PPT、截图、静态页面等其他形式进行演示的得0.2分(本子项满分8分)。 2、患者移动签名APP功能演示,须包含:①展示患者信息列表、②展示未签文书列表、③展示已签文书列表、④展示不同格式文书(PDF、HTML、图片)、⑤二代身份证信息读取、⑥患者人像采集、⑦患者指纹采集、⑧患者手写笔迹采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采用模拟仿真系统成功演示的得0.8分,每有一项采用PPT、截图、静态页面等其他形式进行演示的得0.2分(本子项满分6分)。 3、医疗区块链管理系统演示,须包含:①查询检索已上链数据、②签名数据合法性验证、③在线安装智能合约、④大屏展示HIS、LIS、PACS每日上链数据、⑤展示通道高度、⑥区块编号、⑦前置HASH、⑧数据HASH、⑨节点信息。以上内容每有一项采用模拟仿真系统成功演示的得0.8分,每有一项采用PPT、截图、静态页面等其他形式进行演示的得0.2分(本子项满分6分)。
10 售后服务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①售后服务内容、②现场运维服务机制、③日常维护工作描述、④解决问题方案、⑤培训方案进行评审。 1、以上各项内容全面、详细、有可行性,满足并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以上各项内容全面、不够详细、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 3、以上各项内容有缺项、不够详细、可行性距项目需求有差距的,得4分; 4、未提供相应方案或方案与项目需求完全不符合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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