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机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49.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3-05-04a-2024-d-a14324
预算金额349.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嘉琪13025111805
中标公司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349.97万元
中标联系人程计文
公告正文

2024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机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机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编号:03-05-04A-2024-D-A14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投标下浮费率:5.01%,报价总价款(不含增值税):3499725.52元,投标总报价(含税):3814700.82

3)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4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81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程计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信粤建安B(2019)01268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6-1-00016-2016;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D144018705;安全生产许可证,()JZ安许证字[2023]000333

8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不涉及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投标下浮费率:3.98%,报价总价款(不含增值税):3532655.22元,投标总报价(含税):3850594.19

3)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4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81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林勇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信粤建安B(2019)02002

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6-1-00014-2017;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D144030829;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7952

7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不涉及

(二)否决投标情况

广东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因项目团队要求不符合被否决。

公示期:2024816日至2024819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嘉琪,1302511180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袁婉开,13377691731

异议接收邮箱:dgdxgc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81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