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zjyf2023-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易腐垃圾处置系统采购项目 | 1 | 项 | 1450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或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止(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4楼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00
八、投标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00
十、开标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4楼)常先生;18888799099。
4.请各投标人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①每家单位拟派参与投标的人数不超过1人。
②投标响应方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现场投标。
③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5906858626
座机电话:0575-83187188
地址: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4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335812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北楼14楼
附件信息:
zjyf2305报名登记表.doc
20.5 KB
(成稿)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易腐垃圾处置系统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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