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空港60号路、2号路、呈黄路2024年保洁服务招标
金额
43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和老师0871-6716851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图股权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工0871-671690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空港60号路、2号路、呈黄路2024年保洁服务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空港60号路、2号路、呈黄路2024年保洁服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空港 60 号路、2 号路、呈黄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18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336722)
备注: 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上公告的有关时间安排],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空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和老师
办公电话: 0871-67168510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焦工
办公电话: 0871-67169029 移动电话: 1587794793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270001001
标段名称: 空港60号路、2号路、呈黄路2024年保洁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2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4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空港60号路、2号路、呈黄路3条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带、雨水篦子、隔离栏、公交车站台以及广告牌(2米以下范围)、灯杆(2米以下范围)、交安设施(2米以下范围)等全部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空港 60 号路、2 号路、呈黄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许可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作否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通【2020】9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4其他: 3.4.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许可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4.3拟派保洁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具有较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其中:①拟派保洁人员要求不少于(含)30人(不包括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年龄在20(含)周岁至55(含)周岁之间(以提供的有效身份证计算的年龄为准),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轮休制,且投标人须承诺为拟派的保洁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 ②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8-20吨(吨位是指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路面清扫车不少于(含)4辆、机非隔离栏清洁车不少于(含)1辆、人行道清洁车不少于(含)2辆、各类垃圾收集车(含三轮车)不少于(含)20辆、8-20吨(吨位是指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洒水车不少于(含)2辆、装载机不少于(含)1辆、8-12吨(吨位是指车辆的核定载质量)雾炮车不少于(含)1辆及其他保洁安全使用物品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不少于1辆8-20吨路面清扫车、不少于1辆8-20吨洒水车及装载机的自有设备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特别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将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停放到招标人指定场地供招标人核验;若中标单位承诺的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未及时到位,招标人有权租赁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机械设备供中标单位使用,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其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4.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4.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4.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4.7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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