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建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8日:伊犁河三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提供管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犁河三桥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伊犁河三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州发改产业[2021]21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伊犁河三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伊州交函[2022]1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伊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犁河三桥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提供管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伊犁河三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境内,路线全长约9.086km。起点在伊宁园区与英察路衔接,向南布线,设特大桥跨越伊犁河进入察布查尔县境内后,后改建X718线,终点在绰霍尔乡与X719平交。路线主要控制点: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英察路、X718、地表净水厂。
伊犁河三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26.0/42.0m。全线设特大桥/1座(2317米)、中桥1座、小桥2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环保管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2)施工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环保咨询工作,协助招标人落实环境主管部门的工
作要求和整改意见;(3)服务期内环保宣传和培训教育;(4)开展环境监测工作;(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6)负责环境保护档案整理归档;(7)依
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环保调查及报告编
制工作;(8)负责环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信息系统备案;(9)招标人安排的环保相关的其他工作;(10)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不合理的环保设施提出优化建议。
水保管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水保管理制度;(2)施工期工程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水保咨询工作,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提供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3)服务期内水土保提供宣传和培训教育;(4)开展水土保提供管理和监测工作;(5)水土保提供方案变更报告及后续设计编制、报批工作;(6)
负责水土保提供档案整理归档;(7)招标人安排的水保相关的其他工作;(8)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不合理的水保设施提出优化建议。
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即DQ HSB-1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或水土保提供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0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10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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