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3年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3个方面信用评价结果抽查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交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2023年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3个方面信用评价结果抽查复核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局官方网站(http://jtj.cq.gov.cn/)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83184625@qq.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现金递交)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7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4: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http://jtj.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8918327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3)68687775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7楼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023年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3个方面信用评价结果抽查复核 | 30 | 1 | 交通运输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局官方网站(http://jtj.cq.gov.cn/)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83184625@qq.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现金递交)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7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4: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http://jtj.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8918327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3)68687775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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