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水电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水电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
项目规模:负责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水电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维保范围包括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通公司”)经营管理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以下简称“白云机场FBO”)飞行区、商务航空服务楼及停车场、室外配套设施及翼通A4办公区(办公设备),具体设备设施系统包括:变、配电系统,给排水,中央空调,楼宇弱电安防,机坪弱电安防、围界安防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车底扫描系统、消防系统(机电设备及消防水泵),UPS不间断电源,联检查验单位(海关、边检)专用设备及系统,安检专用设备及系统,室内外照明,地面保障设施设备(不包含服务保障车辆及特种车辆),高杆灯机位牌系统、净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净水设施设备清洁消毒、水质日常基础检测,FBO及翼通公司在白云国际机场A4综合楼办公区的办公设备,互联网、WIFI系统,电话系统,时钟系统,停车场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水电计量,会议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机房光纤设备。本项目设备设施维保内容还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新增上述系统内的设备设施。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5万元/年(含税),人民币330万元/两年(含税),合同期限为2+1年(2年合同结束,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续签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章节。
2.2.3服务期限:本合同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正式服务期共24个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0万元/两年(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一项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机电设备维保业绩或者弱电设备维护业绩(项目以单项服务金额达标为准,需出示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页、项目主要内容描述页);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但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⑤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⑧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附件《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 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汤先生 020-36067868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南三路A4 综合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 年11月25日 00 时 00 分至2023 年12月18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 年12月18日09时30分至2023 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14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开标时间:2023 年12月18日10时00分。
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36067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魏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4038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南三路A4 综合楼
电话:020-36067868
招标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