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大健康产业集聚区(一期)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不见面)
滨海县大健康产业集聚区(一期) 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大健康产业集聚区(一期)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宏智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县大健康产业集聚区(一期) 检测服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新安大道南、时珍路东
2、工程规模:滨海大健康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其中一期规划用地16242.95平方米(约24.36亩),一期总建筑面积约39620.21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土建、桩基、大型土石方、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总投资约1.09亿元。
3、检测内容主要为:工程建筑物试桩工程、土建工程、基坑支护、主体沉降、装饰装修工程(含门窗)、保温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消防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材料检测和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含人防、消防、防雷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4、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填土压实、灰土相关检测、水泥稳定碎石性能、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高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建筑节能检测、保温材料层检测(含现场保温钉拉力)、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消防、防雷、环境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质量要求:合格
注:5.1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的,罚款3000元/次。
5.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5.5 工期要求:暂定30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及交竣工验收同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填土压实、灰土相关检测、水泥稳定碎石性能、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高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建筑节能检测、保温材料层检测(含现场保温钉拉力)、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水电材料、墙体材料(含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1月-2023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此类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 参与投标。
6.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 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 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 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 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15时00分00秒。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及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所有工程桩试验报告出具,现场桩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全部结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依据:在付款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宏智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13961946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13914632376
邮 箱:107016699@qq.com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