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翠发发改【2024】103号
预算金额286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中坝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发改【2024】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发改【2024】1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郊街道中坝片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西郊中坝片区街道居民用户约8046 户,对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改造,包括架空围管、立管及入户支管约 37540m、户内管道约80000m 及计量设备、燃气配套阀门、燃具前波纹软管、加装安全装置等设施改造。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本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2864万元,经审查,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 2864 万元。本项目概算招标最高限价:2373.79万元(施工2352.4万元。工程设计费21.39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不低于(含本数)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燃气类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不低于(含本数)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燃气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工程总投资不低于(含本数)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4 00:00 至 2024-12-25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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