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大水村铜矿矿井涌水治理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780.7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大水村铜矿矿井涌水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2〕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2.2 建设地点: 青川县青溪镇大水村
2.3 项目规模: 实施青川县青溪镇大水村铜矿+930m主平硐、+1080平硐、+1160平硐、+1190平硐、+1300平硐、+1350平硐、+1400平硐7个矿洞的涌水治理,包括平整场地4350 m2、砖砌体拆除390m2、封堵涌水、洞壁基岩修整及地表水、地下水、涌水、土壤环境监测等。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 3780.7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申请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8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其他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二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工程技术经济)。 2、提供所配备人员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网页截图及业绩网页截图,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以上证件备查。 注:(1)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新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2)所配备人员证件需在同一单位,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满足比选文件要求;2、申请人需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100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分别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的官网查询截图。3、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4、申请文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9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5928235913
传 真:
2023年09月0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2〕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2.2 建设地点: 青川县青溪镇大水村
2.3 项目规模: 实施青川县青溪镇大水村铜矿+930m主平硐、+1080平硐、+1160平硐、+1190平硐、+1300平硐、+1350平硐、+1400平硐7个矿洞的涌水治理,包括平整场地4350 m2、砖砌体拆除390m2、封堵涌水、洞壁基岩修整及地表水、地下水、涌水、土壤环境监测等。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 3780.7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申请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8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其他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二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工程技术经济)。 2、提供所配备人员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网页截图及业绩网页截图,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以上证件备查。 注:(1)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新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2)所配备人员证件需在同一单位,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满足比选文件要求;2、申请人需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100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分别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的官网查询截图。3、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4、申请文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9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5928235913
传 真:
2023年09月0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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