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1096一套欧码15S×1250鼓式硫化机组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1096一套欧码15S×1250鼓式硫化机组转让
挂牌日期:2023-05-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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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1096一套欧码15S×1250鼓式硫化机组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5-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承诺已通过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可能出现的任何瑕疵。 2、本次转让的设备是由西德贝尔斯托夫生产,编号为G242061,规格型号为欧码15S*1250型的鼓式硫化机组。转让底价为增值税含税价23万元(税率 1 %)。转让的设备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设备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设备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设备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设备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设备移交的凭据,其与设备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设备实际情况为准交割。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无法使用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修理、处置费用,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受让方以此为由的退设备、赔偿、维修等要求,成交价格和交易费不作调整。 3、意向受让方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照要求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参与,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3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帐户并联系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4、受让方在付清交易价款、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设备全部搬离出厂区。设备年限较久,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后续若需要使用,则相关维修、处置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放置设备的空间内使用电、水等各类设施设备。 6、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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