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拍 价 : ¥1,322,670.72 | 加价幅度 : ¥6,613.35 | 类 型 : 拍卖 |
保 证 金 : ¥264,534.14 | 竞价周期 : 1天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评 估 价 : ¥2,361,912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2019)琼02执286号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嘉兴信业华福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三亚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中宜科技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公证文书强制执行一案,将于2019年12月18日10时至2019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9/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40.Tdtyw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三亚市河东区(现吉阳区)河东路西侧的三亚保利.凤凰公馆项目12B07房
一、特别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净值公开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标的物产权证照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限购。竞买者需符合海南省关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规定,如竞买者者不按法律、政策规定购买房产,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详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琼建房【2018】102号)文件、琼建房〔2018〕81号文件)
4、抵押情况:(1)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办理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时,被执行人铭远公司将在建项目(保利.凤凰公馆)抵押给本案债权,抵押卡为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17号,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担保债权为一亿伍仟万元;(2)保利.凤凰公馆建成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卡为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45号,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担保债权为一亿伍仟万元。拍卖成交后,可解除抵押登记。
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2月13日前向本院执行局提交申请,资格经执行局确认后,向本院提交经执行局确认的证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登录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且不断循环直至无人出价。
五、报名方式:拍卖结束前都可报名交保证金,保证金支付方式有3种:网银支付、余额宝支付、支付宝支付。(详情见网页司法拍卖支付方式教程)。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竞买保证金相对较高。竞买人报名交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拍卖结束后办理手续方式:
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于2019年12月26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川支行,账号:1010854590001043。缴款用途处注明:(2019)琼02执286号XX号房余款(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缴纳余款后与本院执行局网拍小组电话联系(88866103)确认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等待本院执行局通知到执行局(房号:3楼309)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需要带的材料:银行付尾款凭证(网上转账的打印截图)1份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本人(或公司法人)到场签署,如本人未能到场,须出具由公证处证明的委托书委托别人办理。
3、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限本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有意看样者请于拍卖日三日前向本院报名看样,本院根据报名人数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并且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出价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院执行局电话:0898-88866103(网拍小组)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83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3楼309)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2019)琼02执286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8日10时至2019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9/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40.Tdtyw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五、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及淘宝网客服咨询。
本院执行局咨询电话:网拍小组 0898-88866103
淘宝网客服:400-822-2870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琼建房〔2018〕81号-副本.docx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琼建房【2018】102号)-副本.doc 保利·凤凰公馆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201704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