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市2024年第三季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与风险提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遂宁市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7-9月)遂宁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一、市场规模
目前,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共29家;本季度新增网约车平台公司2家,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依法撤销的网约车平台公司4家,分别为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遂宁市雷霆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途途网约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52个,较上季度减少32.14%,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959个;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63个,较上季度减少44%,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3205个。
我市依法备案注册登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6家,核发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1283个,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1309个。
二、市场运营
第三季度,我市日均在营网约车约2800辆次,日均在营驾驶员约2900人次,单车日均订单21.43单,单车日均营收约306.5元(未扣除平台抽成、车辆租金及能源消耗等成本)。
三、服务投诉
第三季度,乘客和驾驶员投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派单,侵犯合规网约车合法权益;二是万顺叫车平台驾驶员无法提取资金;三是“一口价”等特惠订单存在不公平竞争;四是驾驶员服务态度差。
投诉较多的平台(公司)为:滴滴出行、万顺叫车。
共查处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102辆次,以网约车名义变相从事班线运输经营行为2辆次。
四、风险提示
1.我市网约车行业已明显趋于饱和,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政策,审慎投资和从业,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2.网约车经营收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等因素各平台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调整影响较大。同时,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保险费用明显高于非营运车辆。请有意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应进行详细了解,客观评估运营成本和实际收入,避免实际收入与预期不符。
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外,“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需要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
4.驾驶员应详细了解与平台签订的合同条款和需承担的风险,以及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谨慎选择“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等模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驾驶员优先选择合规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入职从业。
5.近期我市热线服务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多起关于“万顺叫车”平台后台无法提取资金的投诉。经了解,该平台在全国多地均发生类似事件,请驾驶员谨慎选择和从业,避免经济损失。
6.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总营运次数和日均营运次数同比、环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巡游车企业及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将市场供求、投资收益风险、司机日均营收情况等如实告知拟从业人员,不得失实、虚假或夸大宣传。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遂宁市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7-9月)遂宁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一、市场规模
目前,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共29家;本季度新增网约车平台公司2家,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依法撤销的网约车平台公司4家,分别为安徽好马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遂宁市雷霆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途途网约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长燃智享(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52个,较上季度减少32.14%,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959个;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63个,较上季度减少44%,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3205个。
我市依法备案注册登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6家,核发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1283个,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1309个。
二、市场运营
第三季度,我市日均在营网约车约2800辆次,日均在营驾驶员约2900人次,单车日均订单21.43单,单车日均营收约306.5元(未扣除平台抽成、车辆租金及能源消耗等成本)。
三、服务投诉
第三季度,乘客和驾驶员投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派单,侵犯合规网约车合法权益;二是万顺叫车平台驾驶员无法提取资金;三是“一口价”等特惠订单存在不公平竞争;四是驾驶员服务态度差。
投诉较多的平台(公司)为:滴滴出行、万顺叫车。
共查处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102辆次,以网约车名义变相从事班线运输经营行为2辆次。
四、风险提示
1.我市网约车行业已明显趋于饱和,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政策,审慎投资和从业,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2.网约车经营收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等因素各平台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调整影响较大。同时,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保险费用明显高于非营运车辆。请有意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应进行详细了解,客观评估运营成本和实际收入,避免实际收入与预期不符。
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外,“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需要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
4.驾驶员应详细了解与平台签订的合同条款和需承担的风险,以及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谨慎选择“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等模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驾驶员优先选择合规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入职从业。
5.近期我市热线服务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多起关于“万顺叫车”平台后台无法提取资金的投诉。经了解,该平台在全国多地均发生类似事件,请驾驶员谨慎选择和从业,避免经济损失。
6.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总营运次数和日均营运次数同比、环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巡游车企业及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将市场供求、投资收益风险、司机日均营收情况等如实告知拟从业人员,不得失实、虚假或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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