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机械设备处置项目(鸿泰担保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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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tzcq-cz2018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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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委托单位): |
泰州医药城鸿泰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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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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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 |
2018年6月29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18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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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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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预展 |
1、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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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展地点: 泰州经济开发区吴陵南路86号(江苏大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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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则以买受人报价额为中标价)。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以上、十家以下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按照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电子竞价或招标;如征集到十家以上(或本中心认为需要现场拍卖的)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组织现场拍卖。 3、竞价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3 时 30 分(意向买受方必须准时参加竞价,不得迟到,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其信誉保证金,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4、竞价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408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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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1、该批机械设备具体为摇臂钻床、剪板机、开式可倾压力机、牛头刨床、数控型钢联合生产线、电动起重机等,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自行担责); 2、转让方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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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泰州中兴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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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
164.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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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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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8.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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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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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书签订要求 |
协议成交的项目,成交人需于公告截止时间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确认;竞价或拍卖项目成交人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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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
《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处置物品价款),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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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在本中心有不良行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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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1、该批设备的拆卸、装运及处置中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 2、自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起,10天内运离所有物品,并清理干净现场,否则交易取消并没收交易款、保证金。期间所发生任何意外,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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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
保证金数额:意向买受方需缴纳信誉保证金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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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金缴纳: 意向买受方在2018年6月 日下午5时前(以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及报名人到达时间为准),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信誉保证金 30 万元,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单位需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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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买受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银行账号:403010100108816666,收款单位: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泰州分行 ),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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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金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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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买受方如被确定为买受方,在签约后,经出让方确认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方可退回; 2、未中标的意向买受方,其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意向买受方,其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付清价款及相关费用,经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3、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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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
1、意向买受方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海陵南路306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37房间)办理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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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意向买受人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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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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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向买受方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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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或拍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2)进入公开拍卖(/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拍卖规则》(/《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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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现场拍卖的按照成交价的5%收费。 5、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受让方缴纳公证费300元。 6、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买受方,意向买受方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现场竞拍。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买受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现场竞拍,需在拍卖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7、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需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到之处可以向上级或中心领导反映、投诉。 8、报名、竞价、拍卖期间出现非正常情况时,本中心有权决定终止本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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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訾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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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6511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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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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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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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696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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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