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桂林市老城区积水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42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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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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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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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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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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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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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改造、泵站及中控室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四城区范围内16个积水点治理,铺设管道总长8872米(其中新建d400-d1800雨水主管总长 5237m,新建d300雨水口连接管总长991米,修复及改造d200-d1000 压力管2644 米),改造边沟盖板5318米,通过更换、新增设备提升改造泵站 15 处及1处中控室,配套建设管渠清淤、路面修复、管线迁移、绿化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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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7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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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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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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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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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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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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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89042827.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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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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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杨青山 (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400,身份证号:430426********6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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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廖金梅(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9)0003768; 身份证号:450322********1522) 龚芳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4781;身份证号:452324********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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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2.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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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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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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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87672483.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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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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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唐欣严(证书编号:桂1452017201809972;身份证号:450302********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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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赵宏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2822;身份证号:440582********0012) 韦丽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9646;身份证号: 45030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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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新柳南高速上林东收费站至大丰进城道路项目2标段(K1+200~K2+80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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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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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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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91275807.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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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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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祥胜(证书编号:桂1452015201505984; 身份证号:450322********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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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李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1)0002695;身份证号:450881********7423) 牟琪(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12053;身份证号:452501********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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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城北水厂一期改扩建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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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①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要求。 否决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8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②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 否决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17 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③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否决原因:1、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要求;2、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 否决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8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B1.2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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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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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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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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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10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