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农资采购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兰工138778586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69 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队伍、提升能力,提升项目效益,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结合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任务,保障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 号)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经研究,我局拟采购农资一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24年7月30日17时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确定重新询价或直接确定成交结果。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故2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今后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成交总价的70%,余款于货物发放后15个工作日、且使用农户无不良反映的前提下支清。
二、采购需求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
采购
数量(㎏)
交货地点
1
45%(15-15-15)复合肥
25㎏/包
41875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2
尿素
25㎏/包
42375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3
玉米种子(半紧凑型)
1㎏/包
125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4
晚稻种子
1㎏/包
70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5
大豆种子
0.5㎏/包
125(桂夏系列)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三、其他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货物存放指定地点的存储费用、货物发放的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准时按照指定数量发放到指定地点。
3.所有农药均为完整包装。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存储费、运输费、保险费、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如为授权代表签名,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采购肥料的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肥料除外)、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近期抽检合格证明材料。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后递交本单位,一式三份。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兰工联系电话:13877858651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本单位已认真阅读了贵局发布的采购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函的全部条款,包括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在报价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函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总报价为(大写):
三、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地点





















合计


人民币
金额(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四、交货期
签订合同7 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附后)
七、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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