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cy【2024】公-047
预算金额31.3万元
招标公司镇原县平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唐康妮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康妮0934-88886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CY【2024】公-047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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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唐康妮 | 联系电话 | 1899347664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6-05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6-0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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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 | GSCY【2024】公-047 | 工程-施工 | 313000.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已由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发〔2024〕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平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CY【2024】公-047
2.2项目名称: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
2.3建设地点:平泉镇景家村
2.4工程内容:拆除并新做混凝土硬化730㎡,拆除并新做混凝土散水100㎡,拆除并新做400*400钢筋混凝土盖板排水沟9.14m,拆除并新做400*400混凝土排水沟410m,拆除并新做400*400*800混凝土沉泥井14个。
2.5 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平泉镇景家村(拆除混凝土散水、新做混凝土散水、拆除混凝土硬化、新做混凝土硬化、拆除混凝土排水沟、新做混凝土排水沟、拆除沉泥井、新做沉泥井、拆除带盖板混凝土排水沟、新做带盖板混凝土排水沟)工程。
2.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4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2.9招标控制价:313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程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4年6月5日12时00分至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或鲜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平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号
联 系 人:张东
联系电话:138841056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联 系 人:唐康妮
联系电话: 0934-8888685 18993476646
2024年6月5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 附件2:镇原县平泉镇景家村杨家安置点道路及水渠维修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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