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公安智慧档案一体化综合管理等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智慧档案一体化综合管理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获取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zGkkHLvq33E834aG5czLA提取码:c7sh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CGG202110001
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智慧档案一体化综合管理等项目
最高限价:包件一:人民币200万元;包件二:人民币20万元。
项目采购需求:
包件一:滨海县公安智慧档案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包括:滨海县局、东坎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蔡桥派出所、天场派出所、滨淮派出所、八巨派出所。包括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包件二:滨海县公安局东坎、城北派出所档案库房气体消防建设项目。包括货物(及附配件)的设计(含图审)、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各包件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皆可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即: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包件一为40日历天;包件二为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项目地点:包件一:滨海县局、东坎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蔡桥派出所、天场派出所、滨淮派出所、八巨派出所。包件二:东坎派出所、城北派出所。
质量标准:合格。
免费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在质保期内项目所有产品及其形成的系统性能如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中标人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复。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包件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许可证】。
包件二: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件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领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GkkHLvq33E834aG5czLA
提取密码:c7sh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层18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最低价法。
3.付款方式:
包件一: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所有硬件及RFID档案电子标签联调接入盐城公安智慧档案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并稳定运行,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并经审计后15日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按审计价付清(均无息。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包件二: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报警终端必须接入相应派出所消防控制室或24小时值守的综合指挥室内,实现实时报警。经中标单位委托第三方具有消防检测资质机构的单位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规范进行检测合格并经审计后15日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按审计价付清(均无息。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7.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方式:王 青 联系电话:15861911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系方式:高 权 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八、特别说明:江苏牛瑞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贝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世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盐城铭凡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四家单位本次招标不再接受其投标。
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