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183
预算金额358.5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东梅024-2375348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16
公告正文

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采购公告

2021年08月03日 05:0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 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03日 0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沈阳铁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58.5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梅、王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4-23753488
采购单位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536592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中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7-3号华府新天地B2楼1-1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3753488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文件5.21终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5-24 至 2021-05-28
撰写单位: 辽宁中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183
项目名称:聘请区级水体达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经开区及中德园第三方管控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85,600.00
最高限价(元):3,585,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调度分析管控及调度会

1、调度会

要求投标人不定期组织开展调度会,一是对断面数据以及各项污染物进行分析,挖掘存在的问题;二是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三是将辖区内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目标进行分解量化,对各部门每阶段工作重点进行跟踪,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四是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建议。要求服务期内编写调度会材料不少于13期。

2、微信调度

要求投标人利用微信平台对各项数据实时调度。利用每半月手工采样数据等,对高值污染物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结合现场巡查交办问题情况,给出下一步建议并通过微信平台反馈至相关负责人,实现水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要求服务期内微信调度不少于30次。

(二)研判分析

根据市区两级断面监测数据、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排污口信息、水文资料等,计算与主要控制目标及指标的差距,同时分析辖区内河流水质变化趋势、内源污染影响,研判区域内各类型污染源的排放特点,提出建议措施。形成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阶段性总结报告;

1、周报:每周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断面监测网数据,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定期跟踪和评价各责任单位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总结形成水体达标工作周报。要求服务期内周报不少于42期。

2、月报:每月总结区域水环境质量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掌握流域污染状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月报。要求服务期内月报不少于12期。

3、季报:每个季度总结一次。要求服务期内不季报不少于4期。

4、年报:要求在服务期末尾,根据服务期内一年的水质情况进行总结,要求服务期内年报不少于1期。

5、专项报告:通过对经开区细河水质数据、水文数据、周边管网信息、地理信息等资料,对区内污水处理厂/站、涉水工业企业、其他排污口等点源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季节性降水影响预测结果,日常巡查和调研发情况,形成包括经开区雨季水环境质量分析报告、污水厂专项调研报告、排污口整治调研报告、重点工程评估报告、农村面源污染调查报告等专项报告。要求服务期内专项报告不少于8期。

(三)现场锁源

为更好把握管控方向、摸清各类点源污染规律将,要求投标人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期开展重点水体现场溯源工作,主要包括辖区内日常调研、重点工程调研、各类型企业调研、涉水设施调研以及管网建设调研等。掌握水体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全面系统的建立污染源清单台账,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为数据分析等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要求服务期内发现巡复数量不少于600处。绘制污染源排查地图和鱼骨图不少于28张。

(四)多元化溯源

为确保数据和现场问题相结合,问题无盲区和死角,要求投标人基于高科技的多源溯源集成应用,借助便携式监测设备、走航、等多元化溯源手段,进行现场问题巡查。要求投标人对COD、氨氮、总磷、PH、电导率及溶解氧等污染指标浓度进行检测,对水质进行现场定性,及时掌握水质情况,追溯污染源。要求投标人运用车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流沿线水质污染情况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及远程监控,及时准确地掌握其水质状况,实现标准化、模块化在线全自动智能环境监测系统。要求服务期内提供走航报告不少于6份。

(五)水质监测

要求投标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浑河地表水断面开展例行水质检测;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市政泵站排污口及要求检测的其他排口、部分地表水断面进行应急性检测,检测指标以COD、BOD、氨氮、总磷、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为主。要求服务期内地表水断面例行监测不少于480处,应急性检测不少于200处。

(六)预期成果及提交

经开区预期成果提交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成果清单

要求完成数量

阶段性成果

2021

2022

6-8

9-11

12-2

3-5

1

调度分析管控及调度会

微信调度

30

7

8

8

7

调度会材料

13

3

3

4

3

2

研判分析

周报

42

10

11

11

10

月报

12

3

3

3

3

季报

4

1

1

1

1

年报

1

0

0

0

1

临时性专报

8

2

2

2

2

3

现场锁源

巡复查问题

600

150

150

150

150

污染源地图或鱼骨图

28

7

7

7

7

4

多元化溯源

走航报告

6

1

2

2

1

5

水质监测

半月例行检测

480

120

120

120

120

应急检测

200

50

50

50

50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12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包含本项目所需资质,以提供资质附表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铁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须在本公告第四项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zc3488@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内容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省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二)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联系方式: 024-2536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7-3号华府新天地B2楼1-19-2
联系方式: 024-23753488
邮箱地址: lnzc348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34411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梅、王辉
电 话: 024-237534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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