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2.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20-832927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已通过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码2112-441802-04-01-535876),本次开展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
2.1.2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中国南部物流枢纽第三期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项目规划分三期建设,各期主要建设内容为51万吨粮食仓储设施、1.17万吨储备油罐和罐装生产线、日处理小麦800吨高档专用面粉生产线、日处理稻谷500吨大米生产线、年3万吨植物油中小灌装生产线、374吨/天食品生产车间、6万份/天预制菜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致力打造具备智能粮食仓储、加工、交易、研发、科普及文旅等多功能的大型综合智能化粮油食品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0.2亿元,一期工程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51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和部分配套附属设施。(最终的建设内容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甲方要求):
(1)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负责从前期报批报建(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项目决策和前期准备阶段,组织设计优化和招标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党建文化建设、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含结算、决算、配合审计等管理)、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其他协调管理工作。
(2)招标代理服务: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工艺设备采购、检测、监测等项目(注:不含已采购的内容),具体标段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招标方案策划,确保该方案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计划、招标公告上网,接受投标登记,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整理答疑纪要文件,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落实招标情况备案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及协助合同谈判、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3、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并如实完整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和上级部门巡视巡察等。同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与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等相关监督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汇报工作,必要时派员参加询问、沟通会等,协助甲方落实监督、检查、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
2.2.3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752.82万元(项目管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651.07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01.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并同时具备工程咨询资质资格:工程咨询资质以提供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具体网址: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以上人员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何一种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3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工程经济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4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需提供2023年9月的社保证明,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招标公告发布及投标登记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10月0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2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
(1)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资料(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投标登记申请表(www.gdpm.com.cn网站下载)
2)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第一开标室。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dp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504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31976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薛工、曾工
电话:020-83292716、83292786
 
9.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97621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504号
 
 
 
2023年10月07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工程咨询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工程咨询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咨询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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