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警营超市供应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wzyda-f1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24-88886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警营超市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ZYDA-F1004
项目名称:警营超市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营超市供应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2-JWZYDA-F1004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六)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近3年平均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3年平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含)以上。
(七)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地市级投标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投标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
(八)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九)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甲方受益群体多元化购物需求。
(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体户投标。
(十三)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01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平均净资产、平均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3.经营面积证明: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时间在公告前不少于12个月,租赁合同续签的,需提供上次合同。连锁超市证明: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门店图片为准;
4.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0.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天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发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zkgsbbzq@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24-8888611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联 系 人:刑先生
电 话:0427-2315351-转92332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15042305827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天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发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zkgsbbzq@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刑先生、0427-2315351-转9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联系方式:杨先生、024-8888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24-88886111
警营超市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ZYDA-F1004
项目名称:警营超市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营超市供应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2-JWZYDA-F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01 | 警营超市供应项目(三次) | 食品饮料、日用百货、香烟等(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严禁销售某类被服装具和酒类,严禁销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等高危物资,严格控制自加工食品、饮品销售,确需销售自加工食品、饮品的,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并经食品安全检测检疫和监管小组审核批准),经营所有商品需为市场上常见商品,严禁销售与大型超市和主流大型电商(可参考京东自营或天猫旗舰店)无法比价的货物。 | 1年(具体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辽宁省盘锦市、锦州市。 | |
说明 |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按照“警营超市所售日用百货、食品饮料商品价格应低于营区驻地连锁超市相同规格商品价格10%以上或低于主流大型电商(可参考京东自营或天猫旗舰店)线上商品价格10%以上(不含促销商品、特许商品),香烟等统一定价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驻地连锁超市。在劳动节、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节日,应与驻地连锁超市同步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要求。 投标人以盘锦市大润发(兴隆台店),天猫旗舰店和京东自营所售商品价格(不含促销商品、特许商品)为基本参照,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报商品价格下浮优惠率(不含香烟类商品),严禁销售与以上超市和电商无法比价的商品,同类别、同规格商品大润发超市和电商价格不同时,以最低价为参考依据。 2.经营方式:招标人提供经营场所及水电暖设施,不收管理费、不收租金,由中标方自主经营,降低商品价格,留实惠给甲方受益群体。 3.中标供应商确定家数: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六)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近3年平均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3年平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含)以上。
(七)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地市级投标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投标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
(八)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九)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甲方受益群体多元化购物需求。
(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体户投标。
(十三)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01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平均净资产、平均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3.经营面积证明: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时间在公告前不少于12个月,租赁合同续签的,需提供上次合同。连锁超市证明: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直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门店图片为准;
4.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0.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天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发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zkgsbbzq@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24-8888611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联 系 人:刑先生
电 话:0427-2315351-转92332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15042305827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天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发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zkgsbbzq@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C座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刑先生、0427-2315351-转9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联系方式:杨先生、024-8888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24-8888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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