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国民0514-86772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年度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GSDYH-2023-JS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扬路招决【2023】11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3年度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GSDYH-2023-JSFW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发的《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养护工程沥青路面施工质量,建立健全沥青路面质量管理体系,对2023年度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内容:本检测服务项目按《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规定开展养护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GSDYH-2023-JSFW标段。负责2023年度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1)各类SMA沥青上面层、SUP沥青面层、高模量沥青中下面层沥青原材料检测与评价,包括沥青全套指标试验等。
(2)各类SMA沥青上面层和SUP沥青面层、高模量沥青中下面层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优化、生产配合比调试、试拌试铺及试验段检测、总结,协助制定试验路铺筑方案以及路面施工工艺。
(3)各类SMA沥青上面层、SUP沥青面层、高模量沥青中下面层施工阶段现场巡查、技术指导,结合各参建单位检测数据,对沥青路面施工质量进行总体评价,对沥青面层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指导质量工作持续改进,并提供沥青路面技术服务报告。
2.3技术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度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业绩要求:2018年 1 月 1 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受建设单位委托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的检测业绩(包含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与优化)或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的技术服务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5 中交/竣工时间、工程简介为准)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包含公路、材料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必须包含道路专业)资格证书;2018年 1 月 1 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受建设单位委托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的检测业绩(包含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与优化)或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的技术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 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3 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 4 中交/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3 个月(2022年12月至 2023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 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 递 交 截 止 日 当 天 , 投 标 人 未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允许再参与和接受本标段内承包人委托的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不允许再参与和接受本标段内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6技术服务单位如果在技术服务过程中遇到被检的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联关系应该主动回避,并报备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委托其他单位代行检测任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 50 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328号2幢401-407
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电 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微信号:18052578872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9:00至2023年03月20日17:3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上午10:00时整。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e、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微信,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微信号:18052578872。已添加微信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通过微信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g、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平台服务费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8052578872)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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