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国市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市政配套工程EPC项目结算审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 | 宁国市三津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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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机构 | - |
预算金额 | 0 - 11885.00(元) |
中选金额 | -(元) |
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项目发布日期 | 2024-12-16T10:00:17.017783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质要求 | 0 |
回避情形 | 本项目监理单位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跟踪审计单位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 |
执业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
其他要求 | 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需上传服务该项目的执业人员姓名、对应执业人员社保信息、执业证书,涉及人员隐私等信息请自行做屏蔽处理。请中介机构上传资料前确认好再上传 |
报名是否需要提交附件材料 | 是 |
是否全过程项目 | 否 |
项目时限(天) | 15 |
服务内容 | (1)本次服务内容为宁国市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市政配套工程EPC项目结算审计,本工程位于宁国市宁墩镇,主要施工内容为给排水管网、道路路基等,工程施工合同价1511.47万元,送审价1131.89万元。(2)本次投标报价为基础服务费,最终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费为中标基础服务费加审计核减额的2.5%,审计核减额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总服务金额不超过30万元。(3)不同公司但宁国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其它相关利益关系的,不得同时报价。与应回避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报价。(4)审核期间实行坐班制(宁国市区内固定办公地点),中选单位需按期完成审计,若因中选单位造成结算审计期限延长,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中选单位进行违约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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