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3-0030)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0-330702-04-01-49675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招标联系人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先生0579-824605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意见反馈表(7)招标文件意见反馈表(7)
招标文件(38214)招标文件(3821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已获批准建设,项
目代码为2210-330702-04-01-496758,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建设资金为财
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标代理人为金华正达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17m,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500m,其中计容积
率建筑面积约6650m;附属设施和场地根据实际情况修建训练场地及设施、消防设施、电动
汽车充电桩、停车场、涉案物品停车库等。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4500万元(具体设计结算费用以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费
率为准)。
2.3设计指标:建筑密度≤35%,1.3≤容积率≤1.5,绿地率W30%。H≤40米,建筑退
离:1、建筑物退离东侧用地边线不小于4米,多层建筑退离西侧、南侧、北侧用地边线不
小于8米,高层建筑退离西侧、南侧、北侧用地边线不小于10米,地块内其余未明确的建
筑退让、建筑间距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4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含可研报告校核,估算
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且初步深度须满足发包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后
期施工现场配合(图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阶段验收等)。含土建(建筑、
结构、幕墙等)、安装(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全部设备及对应预埋管线等)、
智能化(含信息系统设计、智能化设计、智能化设备选型等)、基坑支护、二次精装修、
外立面设计、夜景灯光设计、附属工程(绿化、景观、道路、管网、照明、围墙、门卫、
电力(高低压、配电房)、供水、燃气)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以及工程报建、招标、
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不包括地勘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项目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
2.6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65日历天(不含各部门协调时间),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含
估算编制)15日历天;方案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
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
2.7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同时
符合公安机关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
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
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缴
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以内)须提供
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赔
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婆城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
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部分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2.1方案补偿费:招标人对部分投标单位但未中标单位(不包含废标投标单位)的方
案设计给予一定的补偿费。
4.2.2方案补偿费计算方式:综合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向中标候选人
支付方案编制偿费。中标候选人人如放弃中标资格,方案编制补偿费也不予补偿,同时没收
投标保证金。除中标候选人外,总得分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如技术评标得分合计等于
或大于74.5分以上的,给总得分第2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2万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第
3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1.5万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总得分第4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不能
获得方案编制补偿费。
4.2.3若总得分相同,则报价低的优先排名;若总得分、报价均相同,则平均分配相应
名次的补偿费。
4.2.4方案补偿费的支付:方案补偿费在本项目定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之日起30
日历天内由招标人向得到补偿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为含税费用,领取补偿费时须提供等额
正式发票。
4.2.5知识产权:补偿费支付后,相应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招标人
有权部分借鉴投标设计方案的优点,用于中标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不另付方案深化设计
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时分登录金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
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
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
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及地址:2023年月日时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
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1号楼13楼开标室)。
6.3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开标全
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钉钉群号:35779601)金华市公安局奖城分局城西
品
车
6.4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6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
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
件公司。
6.5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婺城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工具V1.6.1版本,下载地址:htt
p://www.wuch.gov.cn/art/2022/9/16/art_122935241658950028.html。
6.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wcqggzy/auth/toLog
in.do为确保使用效果,请选择谷歌浏览器登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wuch.gov.cn/col
/col1229352409/index.html)上发布。
7.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婆城区分中心电话:0579-82487077。
8.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9-824871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
25楼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90589联系电话:0579-82460563
电子招标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公司使用V1.6.1招标工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招标文
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2.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
V1.6.1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3.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网络加密标书”、后缀名“.密码加密标
书”)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4.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
13357120097(周工)、18957900927(王工)、4000166166转4转擎洲计价热线(24小时
客服),QQ请咨询:
800181896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8:30-17:00)。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反 馈 内 容 |
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 |
注:若对招标文件由异议的,请于2023年2月16日17:00前,按《反馈表》格式填写意见,并发送至邮箱1014237897@qq.com。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人: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招投标监管: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备案章-电子签章)
编制时间:2023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为2210-330702-04-01-496758,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出资 |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标代理人为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公开招标。 |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17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500m2,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 |
积约6650m2;附属设施和场地根据实际情况修建训练场地及设施、消防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停 |
车场、涉案物品停车库等。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500万元(具体设计 |
结算费用以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费率为准)。 |
2.3设计指标:建筑密度≤35%,1.3≤容积率≤1.5,绿地率≥30%。H≤40米,建筑退离:1、
建筑物退离东侧用地边线不小于4米,多层建筑退离西侧、南侧、北侧用地边线不小于8米,高层
建筑退离西侧、南侧、北侧用地边线不小于10米,地块内其余未明确的建筑退让、建筑间距按《金
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4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含可研报告校核,估算编制); |
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且初步深度须满足发包人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 |
(图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阶段验收等)。含土建(建筑、结构、幕墙等)、安装 |
(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全部设备及对应预埋管线等)、智能化(含信息系统设计、智能化 |
设计、智能化设备选型等)、基坑支护、二次精装修、外立面设计、夜景灯光设计、附属工程(绿 |
化、景观、道路、管网、照明、围墙、门卫、电力(高低压、配电房)、供水、燃气)等所有配套 |
专业工程设计,以及工程报建、招标、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不包括地勘服务。具体以 |
招标人要求为准。 |
2.5项目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 |
2.6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65日历天(不含各部门协调时间),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编制) |
15日历天;方案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 |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 |
2.7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同时符合公安 |
机关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
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
1
体投标。 |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
【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 |
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以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 |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
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
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
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 |
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部分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2.1方案补偿费:招标人对部分投标单位但未中标单位(不包含废标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给
予一定的补偿费。
4.2.2方案补偿费计算方式:综合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向中标候选人支付方
案编制偿费。中标候选人人如放弃中标资格,方案编制补偿费也不予补偿,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除中标候选人外,总得分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如技术评标得分合计等于或大于74.5分以上的,
给总得分第2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2万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第3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1.5万
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总得分第4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不能获得方案编制补偿费。
4.2.3若总得分相同,则报价低的优先排名;若总得分、报价均相同,则平均分配相应名次的
补偿费。
4.2.4方案补偿费的支付:方案补偿费在本项目定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之日起30日历天内
由招标人向得到补偿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为含税费用,领取补偿费时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4.2.5知识产权:补偿费支付后,相应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部
分借鉴投标设计方案的优点,用于中标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不另付方案深化设计费)。
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时分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
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及地址:2023年月日时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金
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1号楼13楼开标室)。
6.3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开标全过程将在
钉钉群中进行直播。(钉钉群号:35779601)
6.4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6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
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
6.5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婺城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工具V1.6.1版本,下载地址:http://www.
wuch.gov.cn/art/2022/9/16/art_1229352416_58950028.html。
6.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wcqggzy/auth/toLogin.do
为确保使用效果,请选择谷歌浏览器登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 |
9352409/index.html)上发布。 |
3
7.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电话:0579-82487077。
8.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9-824871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
25楼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90589,联系电话:0579-82460563
电子招标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公司使用V1.6.1招标工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
至网上交易系统。
2.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V1.6.1投标
工具编制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3.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网络加密标书”、后缀名“.密码加密标书”)上
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4.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13357120097
(周工)、18957900927(王工)、4000166166转4转擎洲计价热线(24小时客服),QQ请咨询:
800181896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8:30-17:00)。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00号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0579-8229058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25楼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579-8246056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和婺江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17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500m2,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6650m2;附属设施和场地根据实际情况修建训练场地及设施、消防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停车场、涉案物品停车库等。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500万元(具体设计结算费用以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费率为准)。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拨款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50% |
1.3.1 | 招标范围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1.3.2 | 设计工期及服务期限 | 总设计周期65日历天(不含各部门协调时间),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编制)15日历天;方案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如重新编制设计方案的,方案设计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
1.3.3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同时符合 |
1.3.3 | 质量标准 | 公安机关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能力、信誉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 2023年月日17时00分前投标人直接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疑。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2023年月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答疑(澄清)。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经备案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答疑(澄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修改。 |
3.2.3 | 报价方式 | 费率报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80%(含)为最高投标限制费率。具体设计结算费用以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费率为准,设计费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本项目的设计费收费中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附加调整系数按1.0。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超出最高投标限制费率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标处理;本项目的Z值为5。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所有阶段的技术资料,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彩图、施工图蓝图、概算书文本及所有文本、蓝图的电子文档等提供的费用和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制作多媒体演示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费、概算编制费、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设计变更增加费、专家费、方案评审费、初步设计评审费、图纸资料费及现场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招投标阶段的公证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限价范围内。2)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监督和驻场服务,相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3)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电子版三维模型,相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4)投标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风险费用增减,该方面的风险在报价时一并体现到设计费报价中。5)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并保证所开设计款发票满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6)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高压配电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由中标人承担)。7)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需提供智能化系统图纸,还包括全部智能化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和参考价格,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满足三个及以上品牌的技术参数需求,同时还必须保证主要智能化设备为国内一流知名品牌。8)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现场跟踪技术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均不作调整。招标人在施工阶段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9)现场跟踪技术服务人员工资、补贴、差旅、食宿等费用,以及电脑、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打印机、复印机、计算软件等设备和资料费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支付。不得转嫁施工方或其它第三方支付。不得收取现场验收会、协调会专家费用、辛苦费、红包等其它任何费用,违者一次扣取设计费的百分之一金额,上不封顶。10)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图审的,要求加盖原审图单位施工图审查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再增加。11)投标人应当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项目设计服务内可能出现的服务期延长、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和税金。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3.4.1.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账号、开户行信息通过CA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352409/index.html)”获取,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标段)并点击“获取账号”,选择银行确认后系统生成“缴纳订单”;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必须缴纳到上述指定账户);4、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①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且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用途证明资料的;②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③未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户账户基本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因未遵照文件 |
,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封面(制作时本行删除):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
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技术标
年月日
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封面(制作时本行删除):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资信标(或资格审查资料)(或商务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凭据;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表及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专业及数量必须符合后附
格式4中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
5、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
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技术标目录
1、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目录及格式由投标人按照技术标评标办法自行编制。
,58
资信标目录
1、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2、体系认证证明材料;
3、投标人工程获奖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工程获奖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6、绿色建筑附加分证明材料;
7、补充评审内容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
,59
格式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60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61
格式3: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2
格式4: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拟任岗位 | 注册专业 | 专业年限 | 配备人员数量要求 | 是否可以满足驻场要求 |
1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人 | ||||
2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不少于1人 | ||||
3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一级注册结构师 | 不少于1人 | ||||
4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给水排水 | 不少于1人 | ||||
5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暖通空调 | 不少于1人 | ||||
6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不少于1人 | ||||
7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景观绿化、风景园林 | 不少于1人 | ||||
8 | 相同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智能化 | 不少于1人 | ||||
9 | /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不少于1人 | ||||
... |
注:
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本表内容。
2.在此表格后要附上所列人员的相应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2年11月-2023
年1月】社会保险参保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此表应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不得放入技术标中;如放入技术标中,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
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5:
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得分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体系认证 | 得分 | 第页 | |
2 | 投标人工程获奖 | 得分 | 第页 | |
3 | 项目负责人工程获奖 | 得分 | 第页 | |
4 | 投标人业绩 | 得分 | 第页 | |
5 | 绿色建筑附加分 | 得分 | 第页 | |
6 | 补充评审内容 | 得分 | 第页 |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格式6:
投标函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
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
国家收费标准的%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口径计算设计费,同时按招标文件、
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并承担任何设计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设计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为:。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
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
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项目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
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项目。
投标人:(全称、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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