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结果公告
金额
12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014
预算金额120.5万元
招标公司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杨洋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权锋18643883090
中标公司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2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81-00014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供应商名称: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10号(1-13-11)
中标(成交)金额:1,2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服务要求: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 (1)协助采购人进行概算审核;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3)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4)审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的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包括工程量、单价等),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工程会议。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并提出建议;同时协助甲方及时审核因涉及变更、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甲方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重大变更费用测算、控制措施、合同执行情况等)。 (6)协助甲方审核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 (7)为甲方提供主要材料的市场参考价格; (8)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9)承、发包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 (10)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进行结算审核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书; (11)协助财务进行工程决算; (12)甲方委托的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向甲方提供国家、省、市等与工程造价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等规定的咨询服务; 向甲方提供涉及本工程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协助和配合工程结算机构及相关审计机关,做好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协助甲方对监理公司的投资控制工作进行审核、监督,与监理公司相互配合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直至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军林、陈丽范、王景范、吴月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民市东营路59号
联系方式:杨洋024-8750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18643883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 话:186438830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2.15发布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供应商名称: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一、项目编号:JH23-210181-00014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供应商名称: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10号(1-13-11)
中标(成交)金额:1,2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服务要求: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 (1)协助采购人进行概算审核;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3)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4)审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的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包括工程量、单价等),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工程会议。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并提出建议;同时协助甲方及时审核因涉及变更、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甲方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重大变更费用测算、控制措施、合同执行情况等)。 (6)协助甲方审核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 (7)为甲方提供主要材料的市场参考价格; (8)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9)承、发包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 (10)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进行结算审核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书; (11)协助财务进行工程决算; (12)甲方委托的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向甲方提供国家、省、市等与工程造价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等规定的咨询服务; 向甲方提供涉及本工程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协助和配合工程结算机构及相关审计机关,做好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协助甲方对监理公司的投资控制工作进行审核、监督,与监理公司相互配合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直至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军林、陈丽范、王景范、吴月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民市东营路59号
联系方式:杨洋024-8750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18643883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 话:186438830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2.15发布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供应商名称: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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